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日前在《求是》雜志上發表文章稱,推進價格改革必須把握好改革的時機、節奏和力度,既要考慮經濟發展的需求,也要考慮到社會承受能力;既不能因價格總水平上漲就停止改革,也不能因為價格總水平比較平穩就集中推出改革措施。
文章指出,一定要按照有利于保障市場供應,促進經濟發展的原則,選擇好出臺價格改革的時機;也要按照先易后難、先急后緩的次序,安排好出臺改革措施的節奏;還要按照兼顧社會承受能力和市場需求的要求,把握好價格改革的力度。
同時,文章強調,價格改革要與財稅、收入分配、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協調推進,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,將改革的負面影響減小到最低限度。要完善資源稅費、特別收益金、價格調節基金、轉移支付、價格補貼 S11油浸式變壓器、社會救助和保障等利益調節機制,防止價格調整造成新的利益分配不平衡,防止過多地增加公益行業和困難群體的負擔,防止誘發社會不穩定因素。
就價格改革和穩定價格水平的關系,文章認為,短期內,推進資源和環境價格改革會一定程度推高價格總水平,對生產生活造成一定影響。但從長期看,理順資源和環境價格有利于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;有利于增加供應并抑制不合理需求,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;有利于經濟的平穩健康發展和價格總水平的長期穩定。
此外,文章還稱,在經濟快速增長的過程中,一定程度的價格上漲難以避免。文章認為,作為發展中國家,我國將長期面臨“兩個不可避免”的趨勢:一是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和城鄉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,對農副產品的需求將不斷增加,價格出現上漲趨勢不可避免。二是由于我國人多地少,人均資源占有率低,資源性產品價格、勞動力工資和環境保護成本等上漲的趨勢不可避免。據統計,2005年到2010年,我國工業企業原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指數累計上升了42%,土地交易價格累計上升了79.2%,農村用工成本累計上升了1.36倍。這些成本,遲早都要反映到最終價格上。在經濟轉型、快速發展階段,適度、溫和的物價上漲不僅是難以避免的,也應是可以承受的。 |